一、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新辦的條件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市〔2022〕361號),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新辦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具有符合要求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等人員。
具有符合要求的凈資產、技術裝備和專業技術人員。
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新辦的流程
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新辦的流程一般如下:
提交申請: 建筑業企業應當向住所所在地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受理審查: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現場核查: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申請企業的技術裝備、人員配備等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公示審查結果: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查結果在部門網站公示。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并發放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證書。
結語:
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新辦是建筑業企業進入建筑市場、承攬建筑工程施工活動的前提條件。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認真準備申請材料,積極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審查工作,爭取早日取得建筑業企業施工資質證書。